• “历险”是小说中最古老的一个主题。在小说诞生之日起,它便可能蕴藏其中,随时间的变迁变幻各种形态。尽管我们所生存的世界已经变得越来越狭促、萎缩,甚至连“历险”的可能性也没有了,剩下的只是在庸俗的日常生活中做一次次对“历险”的缅怀。但是“历险”作为小说主题,在文学史上却仍然暗流涌动,不时地冒出地表。典型的,如19世纪的《三个火枪手》,20世纪的《雨王汉德森》,都可以说是对《堂吉诃德》一次借鉴和戏仿。它们都是有关“历险”的小说。而在刚刚展开的21世纪,保罗.奥斯特的《布鲁克林的荒唐事》也可以归入其中。

    这类小说往往潜伏着一个共通的叙事模式。小说的开头,人物陷入困境,或者对自己的生存境遇并不怎么满意,在经过一番历险后,人物的境遇改善了,困境自行消除了。唐吉诃德在他的历险开始前,是个疯疯癫癫的人,在真实和虚构间迷失了自我。但在历险结束后,他清醒了过来,告诉我们他便是好人阿隆索.吉哈诺。这种对自我的再认识可归功于“历险”所带来的疗效。事实上,历险之中常常包含着“追寻”的主题。历险与追寻像是一对孪生兄弟,正如死亡和睡眠一般。在不同的历险小说中,所追寻的也有所差别。有寻求物质上的利益和富足;也有寻找对世界和自我的重新认识,或是某种形而上的精神顿悟。

    《布鲁克林的荒唐事》也是如此。小说开头写道:“我在寻找一个清静的地方去死。有人建议布鲁克林。”这两句话把我们带入了布鲁克林这个世界。内森出生于此,但他在三岁的时候就随父母离开此地,此后五十六年再也没有回来过。这番交待暗示我们内森对布鲁克林的认知是不足的。他本来以为这会是个寻死的好地方。他将龟缩于此,等待死亡的降临。但布鲁克林拒绝承担“墓地”的角色。相反它在内森的面前敞开着,其中的各色人等涌入了他的生活。于是,在这个他既熟悉又陌生的地方,内森开始了他的历险。他遇见了他的侄子汤姆,布莱特曼书店的老板哈里,侄女奥罗拉和她的女儿露西,B.P.M——美丽的完美母亲南希……这些人物带着各自有关失败、堕落、隐痛,和冒险的故事与他相识或者相逢,在他身上产生了微妙的化学反应。一个心如死灰、被世界遗弃、什么也不是的人,在这片寻死之地重新进入了世界,获得了新的身份:“一个知己和顾问,一个怀春寡妇的情人,一个拯救落难闺秀的游侠骑士”。内森也在这样的转变中体验到了拥有生命的快乐。

    与《神谕之夜》相似,《布鲁克林的荒唐事》的结尾呼应了开篇。尾声是对开篇的颠覆与否认。它摒弃了对生的厌倦,而肯定了活着的快乐。但内森的快乐是脆弱的,它的背后潜伏着“9.11”这一事件所带来巨大的阴影。因为仅仅在四十六分钟后,三千具尸体火化产生的烟雾将飘向布鲁克林,把人们笼罩在骨灰和死亡的白色烟雾之中。但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说,他的快乐又是如此顽固,以致于叙事时间永远停留在2001911日的8点,拒绝再向前滑行46分钟。

    《布鲁克林的荒唐事》与一般的历险小说不同的是,它强调的不再是激昂的或者冰冷的个人主义,而是一种“非常实在的群体感”。小说的主角不仅仅是内森,也不仅仅是汤姆——小说并不是一部叙事者内森所以为的“关于汤姆的历险记”。在这里,没有谁的故事比别人的更重要,它们以一种几乎平等的方式容纳与同一个平面上,稍微有所不同的只是所占比例上的差异而已。叙事者以一种编织地毯式的技艺将众多的人物、及其他们的故事容纳于内森的历险这个大框架中。因此它并不是一个很标准的线性叙事。内森的故事总是不时地插入其他人的回叙,从而打断叙事的连贯性,给人一种结构松散的感觉。
        但如果我们对保罗.奥斯特的小说有所了解,就会知道他是一位非常注重小说的形式的作家。在他的小说中,形式自身就是一种有力的言说。有时,这样那样的形式颇让人费解,但他总是借助人物的独白或者顿悟对此进行解释。而在《布鲁克林的荒唐事》快结束时,内森在医院中的顿悟,为我们对貌似松散的结构提供了一种可能的解释。
      那会儿,内森以为他快要死了。他躺在病房里,旁边另一张病床上的病人更换频繁。黑暗中的某个瞬间,他想到人最终都是要死的。当我们死后,我们的痕迹会一点一点的消逝,了无痕迹。而我们的故事也随之被淹没、沉落。他觉得有必要成立一个公司,出版有关被遗忘者的书,抢救即将湮没的故事、事实和文件,让死者在文字中复活。

    “永远不可低估书本的力量”,内森在一连串的思绪迸发之后如此总结。内森在意识到普通人是多么脆弱、易朽的同时,也坚信文字和书本能使人和故事复活,甚至进入永恒。出于这样一种理念,让更多的人和事免予被淹没、落入时间的幽暗之地,内森.格拉斯写下了自己的回忆录。这部回忆录从他重返布鲁克林开始讲述,但这已不是一个人的历险,而是众生的图景。

     

     

    【美】保罗.奥斯特,《布鲁克林的荒唐事》,陈安译,人民文学出版社,20084

  • 我还记得读《末世之家》时的那种兴奋感,尽管我对小说忘得差不多了。但我还记得快乐从腹部不可遏制地上升,然后情不自禁地说声“写得真好啊”的感觉。读完《末世之家》后,我跑了很多家书店,寻找迈克.坎宁安的另一部中译本《时时刻刻》。很遗憾,读完《时时刻刻》后,我发现《末世之家》里的某种东西丧失了。我说不好那是种什么,也许是某种很抽象的、即使是面对悲惨的世界时仍然乐观的,蓬勃朝气的气质丢失了。 

    写作从来就不仅仅是一个技艺、经验的问题。随着年岁的增长,作家的叙事技艺会越来越完美,经验也会越来越丰富,但是在他获得的同时,他同样也在失去。比如某种轻盈的,柔软的,灵动的东西会离他而去。我认为库切就是一个例子。我一直觉得他不是个很有天才的作家。一个天才的作家是不会让人看到文学前辈影子的,但是库切的写作,即使在他在鼎盛的时期,你仍然看到贝克特,卡夫卡,甚至是陀思妥耶夫斯基——这是题外话。拿库切的早期作品与近期的《慢人》来说就很能说明这个问题。在他早期的作品,比如《福》,我还能感受偶尔出现的灵动的,甚至童稚的东西。但是到了后来,这种可贵的气质消失了,剩下就只有技巧,思想可供玩弄。但小说并不只是思想,也不只是技巧。所谓创造力,它更多的与作家生理上某些神秘的存在有关。我是这么猜想的。 

    刚读完《实验年代》的第一个故事:机器其实并不危险——工业革命后。这个部分的开头让我很惊艳,它是从路加斯的哥哥西蒙之死开始写的:“华特说,人死了之后会变成草,但西蒙下葬的地方却没有草……”华特,就是诗人惠特曼。路加斯是一个智力低下的十三岁孩子,他认为自己没有灵魂,所以他读惠特曼的《草叶集》,让那本书成为他的灵魂。所以他说话的时候,不时地冒出惠特曼的诗句——说话的人说话,说开始和结束,但我既没有说开始,也没有结束——这是福克纳笔下的“瓦达曼”式的人物。瓦达曼分不清他妈妈和鱼,路加斯则以他的眼光打量这个世界,发现西蒙的灵魂藏在了机器里,并没有离开。但是,福克纳的《我弥留之际》则要比这个故事立体许多,因为瓦达曼只是福克纳构建的世界的一部分,而且是很微小的那部分。但这个故事却只有一种声音,如果在阅读的时候无法被这种声音说服,就会觉得它很幼稚,甚至有些无聊。当然在这个故事中还包含着这样一个逻辑,那就是痴愚者也有可能是预言的人,所以故事结尾处那场大火和凯特林的幸免于难,使得故事在自圆其说之余,得到了升华。 

     

  • 当我面对一部小说的时候,我最感兴趣的仍然是作者的叙事行为。也就是说,我感兴趣的,是他是如何编织情节的。情节中的埋伏,转折,重复出现的意象或事件,以及它在情节当中的作用,我想我对这些会比较感兴趣些。

     村上的《舞吧,舞吧,舞吧》可以说是雷蒙德.钱德勒的长篇的变奏(如果你正好读过这两位作家的作品,就会发现他们在很多地方的相似之处)。钱德勒的小说与其说是侦探小说,不如说是漫游小说。马洛作为一个城市的漫游者出现在小说中,但其漫游不仅仅是为出了寻找出谜底(谁是杀人者?),更是带出了整个小说的空间和其他戏剧性的人物。而《舞吧》虽然不是一部侦探小说,但它确实一部寻找谜底的小说。在小说的开端写道,我常做着有关海豚旅馆的梦。在梦里,有人在为我流泪。而那个人,就是有着很漂亮得异乎寻常的耳朵的菲菲。在《寻羊冒险记》中快结束的时候,她失踪了。《舞吧》就是随着来自海豚旅馆的呼唤开始的。狭义的说,这部小说就是一部寻找菲菲的漫游记录。 

    我感兴趣的,是村上在编织情节时所用的伎俩。在这条情节链中,有一个重复出现的元素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那就是我的同学五反田君主演的电影《单相思》。在这部电影有一个镜头,便是一个星期日的早上,五反田君与菲菲做爱而被女主人公发现的情节。 当小说的情节处于停顿,或者说我断了一切线索,开始漫无目的地游荡,无聊地打发时间的时候,正是这个片断在不同的时间却同样合适的介入使得情节继续向前,或者导向结束。在札幌,正是这部电影的出现,使得我意识到菲菲的失踪可能与五反田君出现,于是有了重回东京的情节。从而也带出了五反田君这个人,以及我与他的友谊。 

    小说另一条线是十三岁的美和她奇怪的家庭组成的。我想起了《了不起的盖茨比》,这部情节编织精密的小说。在那里,即使最细枝末节的人物及其事件都是为最终的事故的发生做准备的,但与此同时,他们本身的故事就是一个完美的存在和独立的世界。在《舞吧》这条线索也有异曲同工之妙。这条线索所展现的怪异的家庭本身就很迷幻,很诱人。说它们构成了一个玲珑剔透的晶体也不无道理。但是,这条线最终仍然是为前面的“追寻”服务的。十三岁的美具有很敏锐的感应能力,她能感应到不幸的发生和即将发生。当我带美一起去看这部《单相思》的时候,她接触到事情的真相,那就是菲菲是被五反田君杀死的。如此这般,这部小说开始了转向了结束。

     《舞》与村上的其它小说一样,带着来自黑暗世界的神秘与阴冷气息。这种非逻辑性是无法用个人英雄主义,或者理性思维去解释的。因此也就就注定了小说中不可能出现马洛这样的人物。

  • 最近一段时间什么小说也看不了,晚上回到寝室最想做的是在电脑屏幕前发呆,或者看着无聊的电影。生活在悬浮着,像是怎么也落不了地。大致的情形就是如此。今天晚上,偶尔拿起村上的《舞吧,舞吧,舞吧》,这是本很旧的书。百花文艺出版社,1991年版。是一个叫张孔群的人翻译的。这个人是谁我倒一点我都不知道。这本书不是我的,是我从中文资料室借的。早已过了还书的期限,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还。我在想,要是不还就好了。倒不是说我有多喜欢这本书,而是中文资料室搬到闵行去了,去那么远的地方还一本微不足道的书,想想真是麻烦。

     

    这本书我之前看过,大概是因为贪求速度吧,囫囵吞枣似的翻了一遍,也没什么特别的印象。今晚看前面两章却欢喜的要紧。

     

    村上的猫。

     

    “五月末猫死了,死得唐突,毫无征兆。有一天早上起来一看,猫蜷曲着身体死在厨房的墙角里,大概连它也不知道会死去的吧。它的身体就像人扔掉的死鸡一样僵硬,皮毛看上去也比生前肮脏。它叫沙丁鱼,它的一生决称不上幸福,没有谁特别地爱过它,它也没有特别深地爱过别人,它总是以一种不安的眼光看着人脸,好像总怕从此会失去什么似的。眼神如此的猫绝无仅有,可它还是死去了。一旦死了,就不会担心再失去什么,这就是死的优越之处。”

     

    我很喜欢这段文字,里面有墓志铭般的力道,和恰到好处的陈词滥调——它很容易敲打着我们内心温柔的一部分。

     

    春天了,书上说,“春天又使我的心里充满了过去的心事,那些离去的人们,那些死去的人们。我想起一对双生姑娘,我和她们共渡过一段美好时光。那是一九七三年,我住在高尔夫球场的旁边。傍晚的时候,我们越过铁丝网到高尔夫球场中去漫无目的地散步,拾一些别人丢失的球儿。春天的傍晚使我想起这些来,她们都到哪里去了?”多么美好的节奏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