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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手上有本漓江版的《象的失踪》,是上个学期从中文资料室借来的。这学期,中文系搬到闵行校区,中文资料室也随之搬到那里,所以这本书连同其他两本小说一直都没有机会还。专门到闵行还两三本书毕竟是太傻了。尽管这本书放了很长时间,我也翻了好多回,但是除了个别的短篇之外,比如《烧仓房》,《象的失踪》等,其他的短篇我很少能体会其中的奥妙。我总是在抵触中译本中的某些东西,尽管我说不上来那到底是什么。这个月,我一直看村上的第三本英文短篇小说集《盲柳,睡女》,却奇怪注意到了很多东西。现在想到的有以下几个方面(想到多少就写多少):
1、Tony Takitani 写得与《烧仓房》一样的行云流水,不露痕迹,而在其中又抹上一层怪异、孤独的色彩。妻子对衣服的嗜好,《烧仓房》中我或那位女朋友的男朋友对“烧仓房”的执念如出一辙。
2、小说中的小故事作为小说的题目。Man-Eating Cats这个短篇中,题目就来源一则关于吃人的猫的报道。而实际上故事讲的确是一对男女脱离了各自的家庭来到希腊的一个小岛上的生活。类似的写法的短篇还有,Blind Willow, Sleeping Woman, The Kidney-Shape Stone That Moves Every Day 等等,但是这类小说的写法中就有一个费解的地方,就是小说的小故事与小说这个文本之间到底有什么内在的联系,这个就是我一直在想但仍然没有想得通的地方。也可以说是村上的短篇巧妙、深邃的地方。
3、一些卡弗式的笔法。关于村上与卡弗的之间的关系我就不说了。在这个短篇小说集中,甚至可以从短篇的题目就可以看到卡弗的影子:Airplane: or, How Talked to Himself as If Reciting Poetry, The Mirror, Crabs,等等,这些题目不免让人联想到卡弗的短篇的名字《你在省弗朗西斯科做什么?》,《真的跑了那么多里路吗?》或者是一些名词,《维他命》等等。这些小说往往都在日常、随意的生活中挖掘出深度,人的孤独,人所受到的伤害等等,而与此同时,又要注意不要让读者意识到挖掘的这个动作,这是很难写的。
4、最后我要说的是,村上的短篇令人费解的结尾。正如我在前面已经提示的,村上的短篇要比他的长篇更费解、艰涩。哈默斯.希尼说,一首诗都应该围绕着一个黑洞而展开,我感觉村上的短篇里包含着的是一个谜。举例来说,短篇的结尾。结尾貌似很突兀,但是你又不敢下定论说这是多余的,没必要的,你总是在想这么一个结尾到底有什么深意。最典型的是New York Mining Disaster。这也是我读到的最让我费解的一篇小说。里面写了我的一个朋友,喜欢在刮台风的时候到动物园里观看动物。他又一套笔挺、干净的黑色礼服,每当我参加葬礼的时候都要向他去借衣服。很不巧,这一年当中,我的朋友接二连三的死去,自然死亡的,自杀的,交通意外的等等,所以我不得不接二连三地向他借衣服。然后写了在一次Party上遇到了一位女人,谈了一些话,最后互道再见。接着就出现了莫名其妙的一段斜体字,说的是被困在塌陷的矿井中的工人的情景。这样,你就会想,结尾与上面提到的琐碎的事情,或者奇怪的癖好到底有什么的关联呢?这个问题我回答不出来。其他的如,The Kidney-Shape Stone That Moves Every Day,Dabchick,也是如此,只是不是那么难以理解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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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前的金发姑娘(3) - [小说]
2007-11-30
格林坐在临河的一张长椅上,双腿微微张开,成15度左右。双手自然地摆放在膝盖上面。他挺直背,表情僵硬,眼睛平视前方,好像对面有人拿着照相机对他拍照似的。
在昆镇这座唯一的公园里有着他太多的回忆。这些在过去的黑暗中翻涌的碎片如同阳光下的雨露闪烁着。他来这里是个错误,同时他对自己变得如此多愁善感诧异不已。会是天气的缘故吗?是的,今天没有阳光(很久没有阳光了)。天色阴霾,要下雨但雨总是下不来。不过这就能说明问题吗?
这是10点50分的人民公园。
草地上,没有吸纸烟喝啤酒的青年,没有平躺下来轻柔地触及草尖,凸显一对姣好乳房的少女,没有围成一圈野餐的家庭,没有小学生在人群间来回跑动或是摔到在地,没有被惊吓住的鸟雀(你本来可以听到它们温柔、雀跃的叫声)……有的只是几张被昨晚的雨打湿的旧报纸,几个瘪陷下来、积着雨点的塑料袋。但就是在这里,他曾跟她们围坐一团,分享妻子在凌晨五点钟就开始准备的午餐。他仍然记得竹篮子里的几样东西:油炸鸡腿,苹果,覆盖着白毛的馒头。篮子摆在草地的中间,穿过树梢的阳光落在上面,投下了一层薄薄的阴影,像是一幅静物画。
我的那对小宝贝是什么时候注意到那只蝴蝶的呢?格林极力回想当时的情景。
是的,一只蝴蝶,羽翼漆黑的蝴蝶,栖息在山茶花中。它要比他所见过的所有的蝴蝶体形都要大些(甚至大得有些过分了)。阳光下的蝴蝶,将偶然扇动的影子投落在红花瓣与金色花蕊之间。她们俩几乎在同一时间竖起肉嘟嘟的小食指放在双唇上,示意她们的父母不要作声。她们悄然地向山茶花丛靠近。蝴蝶飞走了,落在稍远处的另一丛花上,于是她们又一次跟踪而至。就这样,循环往复,蝴蝶飞走,她们跟进。她们也就随着蝴蝶越走越远了。等格林发现时,她们已经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公园很小,但在那天却奇怪的变得很大。每一个角落都得花费他和妻子很长的时间才能穷尽(仿佛他们自己变小了)。格林不知道为什么有了种悲哀的感觉。在公园里奔走、叫唤、问询时,他觉得从此以后他再也见不到她们了。
五六点钟光景,他们在幽暗的树林中找到了她们。她们蜷缩在大树下哭泣着,声音很低,只有靠近她们才能听得到。多年以后,当格林回想起那个场景时,他问自己在她们不见了的这几个小时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也就是说是什么导致她们哭了?是因为迷了路?不见了父母?因为要找的蝴蝶不见了?还是因为其他一些他永远都不会知道的缘由?
一年以后,这对黏在一起的姐妹就在一次车祸中丧生了(同生共死,仿佛这一切都约定好的)。
格林固执地将这两件事联系在一起,认为他的女儿其实在那座树林里早就死了。而他找到的不过是幻影。她们随那只蝴蝶消失在夜幕下迷宫一般的树林深处。
河对岸,水泥路旁。
一个身穿蓝制服、戴白口罩的老人,燃起了堆小山坡一般高的垃圾。他点完火后,咳嗽两声就离得远远的。
两岸间的距离不到三米,青黑色的烟随风穿过路旁排列整齐的杉树朝他袭来。烟雾还没有到,他就闻到了一股恶臭。格林在长椅上挪了挪身子,左手背擦了擦鼻尖。这不算什么,很快他就能适应的。他不想就此离开椅子。
火势越来越大,那股烟也越来越猖獗。烟雾围住了他。他咳嗽连连,呛出了眼泪。他倒不怎么怪对岸燃垃圾的人,只是感叹他的衰老,那双眼睛再也经不起这般的烟熏火燎。他起身离开长椅,往边上走了几步路,靠着烟雾飘不到的一棵梧桐树。
梧桐树干,灰白中透露出淡淡的绿意。他用手背擦去眼角的泪水。他刚一擦完,泪水便又流了出来。呵,眼泪倒是没完没了了。他自我解嘲了一番。
但是眼泪就是没办法止住。打湿他干燥的双手,就连那张皱纹交错的老脸也湿里吧唧的(紧绷着的双颊在泪水的刺激下阵阵地发疼)。
他感到喉管里有个郁结不散的疙瘩,像是头被困的小老鼠上下攒动,让他难受。他深吸了一口气,想把小老鼠吞下去。但就在这时,他想他可能哭了,确定无疑地哭了。
像个孩子,他双手捧着脸,屁股敦实地坐在地上,背部紧紧的抵住梧桐树干,痛快地哭出声来。
半小时后,他用袖角擦干眼泪,起身,拍去屁股上的枯叶和尘埃,离开那棵梧桐树和河流。身后隐隐传来风吹皱水面的声音。
他想,他有十多年没这样哭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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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前的金发姑娘(2) - [小说]
2007-11-24
2
格林看了一眼手表,8点42分。
下午3点还有个约会,他想,不过细究起来那也不能叫约会,只是有个人来拜访他而已。从早上8点42分到下午3点还有6个小时18分,这是段很长的时间。这段期间,他得找点事情
做。毫无疑问,光是坐着等,不时地看表、翻阅小说、在房间里来回走动,诸如此类的,你会把时间拉得像橡皮筋那样无限细长,最后会听到“嘣”的一声,断裂了,整个人落入了窒息的寂静里。最糟糕的是,你可能会变得不耐烦,你甚至会在那个人来之前就离开了。街上行人已经寥落,倒是两旁树荫下坐着些佝偻的老人,眼神空洞,望着人群走后留在街面上的垃圾:易拉罐,塑料袋,破报纸随风来回摆动,像枝头上的枯叶随时都会离开原来的位置。一辆出租车在街对面停住,下来一位卷发齐肩的少妇,戴墨镜(把上个半个脸都遮住了),挎银色手提包,匆匆地消失在小巷的阴暗处。对她来说,一天的生活才刚结束。不久,休憩安眠的时刻才会到来。这没什么,每个人不都有自己的生活吗?
格林跟门房打了声招呼,站在公寓那对锈迹斑驳的铁门前,踌躇半天后才决定往左走。当然,他也可以向右走。在这座小城里,无论往哪个方向,你都可以到达目的地。
走过两条街后,格林在小广场上的一把椅子里坐了一会儿。一群麻雀栖落在喷水池的假山间。喷水池常年都处于枯竭状态,假山在太阳的曝晒下呈灰白色。他和假山相距五六米左右。坐在椅子里的这段时间(大概有多久?),格林曾想过去数数麻雀。也没有什么特殊的理由,只是想知道它们的数目而已。不过还不到两秒钟,他就放弃了这个念头。理由很简单,部分矗立的岩石挡住了视线,他无法看见所有的鸟。这没有什么好可惜的。做与不做,对现在的他来说已经没有什么区别了。
3点,下午3点,有人会来找我。
没有车的踪影。不过格林仍站在斑马线前,等着红灯转黄,等着绿灯的出现。他不着急,他正为如何消磨时间而发愁呢。他往两边瞅瞅,又转头往后看。如果你看见他这幅模样,准会以为他在寻找跟丢了的某个人(比如带着黑面纱的神秘的寡妇)。
早上在老榕树下行乞的流浪汉躺在了街对面。背后是一家工商银行。打扮时髦的少女在自动取款机前取钱。在他收回视线前,无意间瞥了眼少女的下半身。短裙下,白丝袜衬着双红色高跟鞋。这种搭配,不知为何在他的内心里营造出了一种阴森、诡异的气氛,仿佛那是从地狱中弥漫出来的。
格林对能在这里见到流浪汉感到惊奇。他是怎么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来到这里的?他经过流浪汉身旁时,注意看了看他的脚。没错,膝盖以下确实什么也没有。也许他是用双手举着身体行走的。看着他的手臂那么壮实,似乎是有可能的。也许是为了这份惊奇或者说不解,他从裤兜里掏出一枚一块钱的硬币扔到铅盘上(盘子边缘有个豁口,形状像是鲨鱼的利嘴)。
离开流浪汉后,他想,也许以后再也见不到他了(这位有着漂亮、稀疏、灰白的山羊胡的老头子,我想我们不会再见面了)。
9点35分,格林来到归去来小吃店。
他选择最靠里的一个位置坐下,那是他常坐的位子。这家店平时冷冷清清,没什么客人(很奇怪它居然没有因此倒闭)。但他就喜欢这样,他就是冲着这点才到“归去来”的。在这里,他可以慢慢地消磨时间。没有人会跟他抢桌子,他也不会因为占据桌子太长的时间而感到愧疚。而且,他想,在“归去来”,你总是发现一些奇怪的客人。比如,这个时候的这对母子。
母亲极为仔细剥着鸡蛋壳,孩子极有耐心地看着,偶尔吞下一嘴口水。专注的神情,像是盯着主人手中的肉骨头打转的看门狗。两人的上面挂着台20寸电视机(不过它更像是个摆饰,因为电视机早就坏得没法修了。服务员每天每天早上都要将它擦拭一遍,就像她要擦拭桌椅、玻璃窗一样)。
留着板寸头的年轻伙计为格林端来了早餐。一杯热牛奶,两个水煮鸡蛋。他要是上“归去来”吃早餐,每次必点这两样东西。有时他也会加个小菜,但总得来说他的菜单不比他的生活丰富多少。
身后有个报架,放着一叠过期的报纸和被人翻烂、边角卷得没法抚平的杂志。他挑了份《新民晚报》,也没看确切的日期,大概是上个月的吧。纸张泛着微黄,沾了些油迹,滑腻腻的。格林没有每天读报的习惯,他对每天发生在国内外的大小事件一律没有兴趣。但在他喝着牛奶而又不想急着剥鸡蛋壳的时候,翻翻报纸倒是不错的选择。
后来他在那封信里回忆这件事时写道,这份报纸所以在报架上放了那么久没有丢失,他感到,就是为了让他看到那个故事。一个故事在等待一个人。这大概就是他的意思。这种说法有些神秘,带点宿命论色彩,你不一定非得赞同他不可。
他没有什么特别想看的内容,所以把折合的报纸摊开后,依次翻了翻国际新闻版、国内新闻版、财经版、体育新闻版、文娱新闻版、还有几块广告版面。在当地新闻这一版里,他看到一个发生在山中寺庙里的谋杀案。被杀的是一个年老的主持和两个年幼的和尚。凶杀杀人的手法很残忍,报纸对此作了详细的描述,什么分尸啊,毁容啊,等等。完全没有必要对此如实报道的,他想。除此之外,他没有更多的想法。
副刊里,那些豆腐块大小的文章要么太轻佻、故作幽默,要么过于煽情,都不怎么对他的胃口……但是等等,他的目光停留在了最底下的那篇文章上。
题目:范肖的旅行(楷体、加粗、四号字)
这只是个故事梗概。它没有完全展开也没有详细叙述。为什么要把这样一个未完成的故事放在这里呢?恐怕只有编辑自己知道了。故事中的那个人叫范肖——格林记得他曾在霍桑的某本小说里听过这个名字,但就是想不出是哪本小说。
范肖在妻子死后那一年突然萌生外出旅行的念头。他买了辆蓝色小卡车,载着不多的行李,一个七岁的女儿,一头白猫和一对鹦鹉四处流浪。他们在这里呆上半年,在那里住上几个月。很少超过一年。他不跟当地人交往。而一旦不小心发生这样的事,他摆脱它的唯一方式就是连夜搬走,去往另一个更陌生也更遥远的地方。谁也不知道他这样做到底是为了什么。他也许在寻找一种新的生活,一种没了他的妻子却同样适合他的生活。它空洞、抽象,无法具体描述。但是一旦他遇上了,内心里就会有个声音对他说,是的,他找到了。他没有必要再往前走了。
路上,范肖的女儿慢慢长大,发育良好,对爱情有了莫名的渴望。在某一个地方,她结识了一位年轻人。他同意让她留下来,跟他结婚。他们迟早要分离的。不是她离开他,就是相反。他不介意独自上路。他开着那辆蓝色小卡车驶往更偏僻、荒凉的西南地带。
后来,那头白猫失踪了。那对鹦鹉因饥渴、旅途的颠簸或者其他他所不知道的原因也在某个夜晚死去了。整个旅途只剩下范肖一个人,但他没有停下来。他携带的东西越来越少,而他对旅行的激情却越来越炽热。他无法停下来。多年的旅行生活已经左右了他。最后,在去往西藏的路上,他死于一次泥石流塌陷的事故中。
没有人知道他到底有没有找到他想要的生活。
这个故事一点都不有趣,写得也很拙劣,但它却刺了格林一下。他感应到了这个细微的动作,不过疼痛感还要过段时间才会到来。
现在,他喝下残剩在杯底的最后一口牛奶,然后拿起其中的一个鸡蛋,轻轻敲击着桌角。那坚硬而又脆弱的蛋壳在他手心里分崩离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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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前的金发姑娘(1) - [小说]
2007-11-23
1
星期一早上,7点差5分。
格林拉开浅蓝色窗帘,使窗帘间的缝刚好容得下他的身子。这时如果你见到他(当然这是不可能的,除非你对他的私生活感兴趣,在对面的公寓里架着望远镜窥视),你会见到,他穿着件带蓝条纹的白睡衣,蜡黄的脸,颧骨突出,双眼深陷(目光谈不上是否有神或黯淡),额上刻着三条几乎平行的皱纹,形状颇似个“三”字。右眼的眼角粘着一粒黄眼屎,但他并不在意。他的脸上没有什么表情。他只是这么站着,在窗外投射进来的阳光中,双臂自然地垂落在身旁。
下面,夹在两排公寓楼间
的街道显得异常的喧闹、拥挤。不耐烦的出租车司机不时地按响喇叭,而行人却没有因此躲闪一边,或走得更快一些的意思。他们置身在人流中好像也是身不由己的模样,相互推搡,迂回地前进。他们早上出门时,肯定没想过会懵懂无知地被这样一条无形的河流席卷而去吧。那个黑衣银发的老妇人起得太晚,以往这个时候她早就穿过马路拐进一条陋巷,倒掉马桶里积存一天甚至更久的排泄物。但现在,她站在街旁,右手提着那个深红色的塑料马桶,为自己要不要横穿马路,挤过密集的人流而犹豫不决。左边,距离她不到一百米的那棵老榕树下,躺着昨天格林曾在路灯下见过的流浪汉。他在向行人展示他被截去的小腿(膝盖以下是绝对的缺失和空无)。显然,他把所有的希望寄托在路人的同情心上。但他的运气不够好,一次也没有听到那清脆得令人酥软的叮当响。那个不知从哪里拣来的银色铅盘在树阴下闪着微光,空空如也。
街对面的公寓,正对着格林房间的一个窗口,两扇格子窗向左右两边敞开。那位金发的姑娘跟往日一样,探出窗口,身子的重心压在抵住窗台的手肘上。她微微仰着脸,目光停留在空中的某一点(但你说不准它到底停留在哪个点)。也许她在看太阳、浮云、鸟群或是从她那个方向所能看到的任何风景。但不管怎样,她对街上的行人和车辆不感兴趣。
一群麻雀急嗖叟地飞过街道的上空,反而使得天空变得单调、寂寥。至少格林是这么想的。他又一次(这是第几次?)意识到,尽管这个早晨,这条街,有那么多熙来攘往的行人,那么多吆喝、呼吸、沉默,那么多流动和静止,那么多……但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是与他有关系的。他与他们之间……格林在寻找一个恰当的比喻。几分钟后,他想,我和他们之间就像隔着一面无限透明却又无限坚固的玻璃。
近段时间,格林反复地做着同样的一个梦。说得更确切些,那也不完全是梦,因为它曾真实地发生在过去。那就像是他所不知道的某个人不知在何时把它摄录,存档,几十年后,也不管他是否愿意就在他的睡梦里一遍又一遍地放映。
影像中的那个人很年轻。二十五岁?差不多吧。
他和梅娥在一座陌生的江南小城参加完同学的婚礼后,晚上就在附近的一家旅馆里住了下来。旅馆的名字倒记不得了(影像中可没有这个细节),只记得走廊上的地毯绿绒绒的,像是蒙着灰尘的草地。人走在上面没有一点声响。603,那是他们要进入的房间。房间里有个很干净的浴室。简易的书架里搁着几本侦探小说、言情小说、时装杂志,只是在书架最上面的一格上摆着桶装方便面、罐装可口可乐和避孕套,看起来一点都不协调。
那天他们很晚才睡。醒来后,格林发现床铺的另外半边空了。柔软的白枕头上还留有梅娥曾睡过的痕迹:凹陷的头形和两三根细长的发丝。一开始,他还以为她在浴室里。但就在床上躺了一两分钟后,突然间,他觉得心里面有什么东西破碎、消逝了。他站起身来到窗前。窗外正飘着细雨,有一只鸟(是乌鸦吗?)斜飞而过。
他知道,梅娥已经走了。
在陌生的房间里发生这种事情,使他对时空产生一种奇怪的错觉。好像昨晚发生的事只是一场春梦。他步出旅馆,在蒙蒙细雨中点上根烟,猛吸了一大口。烟雾缓缓地从他口中呼出的时候,格林想,她走的时候也在下雨吗?
后来,他就连抽根烟也不能了。雨越下越大,点燃的烟头被打湿了。
他跑到站牌下,想拦辆出租车直接到火车西站,也许他能在那里追上她。一辆辆黄色出租车在他眼前疾驰而过,对他拦车的手势熟视无睹。这些家伙是把我永远丢弃在雨中了,一股自我哀怜的情绪涌上了格林的心头。
(他现在反刍的就是同样的毒素。多年以来,他以为这种毒素在他体内已被彻底消除了。他俨然是个健康的人,他反复对自己这样说。但事实并非如此,它只是潜伏在他无法看见、无法感知的角落里。一旦他变得衰弱,它就溜出来,吐着血红分叉的舌头。)
格林曾有过一个幸福的家庭:一个漂亮、贤淑的妻子,两个乖巧可爱的孪生姐妹。不幸的是她们在他之前就死了。在不同的人生阶段,他有过不同的朋友。但经过了那么多年自我选择的离群索居之后,早就与他们断了联络(说不定他们中有些人早就过世了)。
格林有时也会梦见他们。
他看到自己重又回到了乡下的那间小屋。那里徘徊着他的祖父和父亲的幽灵,他们也许在等着他的到来呢。自从大学毕业后他就很少回家,奇怪的是,梦中屋里的摆设却清晰异常,就连桌面上污渍的位置、大小、颜色也看得一清二楚。他坐在一把藤椅里,背后是从天花板垂直而下的灯泡,“W”形的瓦斯在闪烁着昏黄的光。
耳边回响着父亲对他说的话:“这张椅子有好些年头咯,你爷爷就是在这上面安静地睡去的。”说话的语调轻松、随意,似乎是在他俩交谈的间歇插入进去的若有似无的题外话。但他父亲没想到的是,有一天他也会在这把椅子上没头没脑地睡过了头,再也没有醒来。屋子空荡荡的,格林坐在他父亲、他父亲的父亲坐着死去的椅子上,看着窗外的小河。
那些死去的故人在河面上漂流而过,鬓角上插着朵黄花。
那对姐妹仍旧是八九岁的模样,两人亲密地凑在一处耳语着什么。他再也不能分享这两个小家伙的秘密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他确实被遗弃了。他们如此彻底、干净地把他抛在了他们身后的阴影里。
在他年轻时,他是绝不会相信人死后还会有另一种生活的。但在这个早晨,在这个星期一的7点钟左右,当街上的喧嚣如同天空中的尘埃逐渐落定;当他放下窗帘,换上一套上街的衣服;当他站在洗漱室里蒙着雾气的镜子前凝视那张随年华老去的脸;当他对镜中的自己(也可能是另外一个人)清了清干枯的嗓子,他希望能有那么一个地方与他们再次重逢,无论那个地方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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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到这个村子里第一个认识的人就是史云。这样说,也许有些不确切。一开始,我并不想在这里认识任何人,也不是怕我的生活因此被打扰,或者我有自闭症倾向什么的。不想就是不想,至于为什么我自己也说不清楚。
那是在十月的一个下午四点钟,我完成当天的工作后,靠在二楼阳台上的一把木椅里,闭着眼,双手松弛地搁在扶手上。午后
的阳光抚照着我的脸。我喜欢这个时节的阳光,尤其是这个时间,它没有夏日的燥热,也没有冬季的阴冷。它介于冷与热之间,我想这就是所谓的温暖。它能让躺在椅子上的人毫无感觉地堕入虚无的空间里。那是种被抽空后,又疲累又晕眩的感觉,好像你刚与一位姑娘做完了爱。此时,如果能再抽支烟那就更棒了。实际上,我确实是在抽烟。我吸了一口长长的烟,含在胸口那么一两分钟,再缓缓吐出去。我想制造出一个又一个蓝色的烟圈,就像某些电影里孤独的中年男人斜靠在床头所做的那样。但是不用看,我也知道我没有这样的能耐。我天生就缺乏这么一种酷劲。有几次,一连好几分钟我都不想动弹一下,指间的烟随时间的流逝,生出越来越多的灰。但我没有去理会,也没想过弹一下手指。一阵微弱的秋风就可将它吹落。在吸完了第4根烟——也可能是第5根,这没有什么区别,总之,我猜大概就是在这时,突然意识到有人正在盯着我看。我顿时从虚无的空间里抽身,走到阳台的栏杆前往四下顾盼。
史云站在楼下的院子中央。他抬头,手搭额头遮挡着阳光,眯缝着眼朝我这边看。
“嘿,我注意你很久了。”他咧开嘴,露出浊黄的一对门牙。我猜他家里准是没有牙刷牙膏之类的东西。“半个小时,不,还要更长些,我就站在这儿,看着你安静地躺在椅子上。半个多小时啊!”
这就是我第一次见到史云的情景。后来他告诉我,他这个人平时也没什么事可干,大部分时间里,他都在村子里游荡。他唯一能做的、也是他最感兴趣的就是想知道别人在做什么。
史云反问我,“换作是你,看到村里来了个陌生人,他在椅子里躺了半个多钟头,什么也没有做,只是这么躺着。你会怎样?”
“我嘛?我可能会看他一眼,然后回家睡觉。”
“你会这样做?”
“至少我不会盯着别人看那么长时间。”我一想到有人会疯狂到这种地步就觉得好笑,“我说,你这是怎么办到的?”
开始的几天,我并不怎么高兴见到史云。
他就像布谷鸟钟里的那只小鸟,在每个下午的三四点钟准时地跳出来,落在院落的中央,仰头看我,希望我跟他说话,告诉他今天我做了些什么。而这个时候,我只想一个人静静地坐会儿,抽支烟,喝罐啤酒,让阳光照透身子。我真不想理会他,但我没法做到视而不见。不知为何,他让我想起暴露在阳光下直立起后腿的野兔,紧张不安又充满期待。
有时我在房间里工作,史云站在院子中央的画面会突兀而至,不知为什么,它会让我变得心烦意乱,无法安静下来。我不得不放下正在做的事情,到阳台上去看个究竟。等我重新坐在电脑前时,之前那些曾让我激动不已的画面、声音或者句子早已杳然无踪了。为此我生过气。在我最生气的时候,我想过把史云写进正在写的小说里,将他作为一个无关紧要的人物走在大街上被汽车碾过,像碾死老鼠那样凄惨、血腥,并让第二天的报纸对此不作任何报道。
大致情况就是如此。不可否认,史云的出现给我带来了些困扰,但这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有意外和插曲,生活才会变得更有意思。
有一天,史云可怜兮兮地说,他怎样每天都来看我,缓解我初来乍到的不适,而我却对他却一点都不够哥们儿,除了让他就这么在院子里站着,不冷不热地丢下几句话,此外什么都没有做。等等等等。他对我的“控诉”让我觉得很好笑,但我还是决定让他进屋里来坐坐。
他坐在客厅的椅子里,喝着我递给他的绿茶,一个人在喋喋不休的说个没完。我很高兴作了个明智的决定。我知道,在以后的一些时日里,会有另外一个人来填充这空荡的房子,会有另外一种声音在寂静中回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