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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让每个人死得其所吧
死亡来自于每个生命
在生命中我们拥有爱情、意义和苦难
──里尔克《贫穷与死亡之书》※ ※※
我住的学生公寓街对面是3号线轻轨高架桥,下面散乱地放着对面店铺里排出来的垃圾,装着燃尽后的灰色煤块的木桶,煤炉,还有一两张沙发横方其间,破旧、肮脏,边角处露出暗黄色的海绵。夜幕降临后,店铺里流淌出微黄的灯光,落在这些杂乱的物件上。它们之间的阴影变得更深、更潮腻。偶尔,有一位中年妇女坐在其中的一张沙发上,手扶着站在腿上的小孩,神情专注地看着他,或低声为他唱着不着调的歌。周围汽车呼啸,人群嘈杂,她的歌声微弱,却很清晰。有人不时地经过她的身旁,走向小吃店,或相反,从小吃店走向街上的斑马线。不过,这似乎并没有给她造成多大的困扰。她的神态自若,举止自然,好像这高架桥下的空间就是她家的客厅,而我们不过是窗外的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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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遇见他那一年,他刚好30岁,不过在人前,他总说他已32岁了,有时他会说自己33岁。这样听多了,不免让人感到奇怪。有一晚,我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他对我说,难道你不觉得在实际年龄上加那么两三岁很好玩吗?
“好玩?”我有些莫名其妙了。
“是啊,”他说,“它造成了一种紧张感。这样有时候我就会觉得剩下的生命比原本的少了那么两三年。”
“我真不明白你到底在说什么。”
“你瞧,它可以让我提前为我的死作好准备。两三年的时间足够了,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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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对某个人来说很重要的时刻,对别的人而言并不是如此。而艺术所要做的就是揭示这样的时刻如何重要,为什么重要,以及为什么,在别的人看来那是荒诞不经的。
——哈尼夫.库雷西,《被给予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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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了一整天的时间,把《郊区佛爷》剩下的两百多页看完了。原来一天可以看这么多页的书,只要你够专心,不看电视,不上网,什么也不做,只是看书。这本书的翻译不够好,主要还不在于翻译是否准确,而是译者的语感有问题。有些句子很古怪,总觉得缺少一个字、一个词语,或者其他的什么。译者将一种语言转化为另一种语言的能力也不是很强,因此有些句子很罗嗦,甚至是重复,完全可以用另外一种方式将它表现得更舒服、更自然些。这些瑕疵,如果编辑仔细校对的话,我想是完全可以修饰过来的。他们没有做这样的努力是可惜的一件事,因为哈尼夫.库雷西的语感那么的棒。不过我常常将那些蹩扭的句子在心里重组一遍,以此获得额外的乐趣。
(忘了说省略号这件事了。小说中有几处涉及到性描写的地方,你会奇怪地看到一两个省略号。一开始我还以为原文就是如此。直到我看到描写查理性虐的那处,一连出现了三四个省略号,看得我一头雾水,才知道被人动了手脚。呵呵,没想到到了今天还是有人对我们读者的智力不怎么放心啊!)
在克里姆的成长中,他面对着很多纷乱的镜像。他在这些镜像中他看到了自我的各种可能性,比如他的父亲哈龙、好友查理、伊娃、派克等这些人。但他慢慢地意识到,所有这些镜像到最后都逐一破碎,而真正的那个他所要寻找的自我便是从这一系列的破碎、以及由此带来的迷惘和沮丧中缓慢凸现出来。正如克里姆自己所说的那样,“我通过我拒绝了的东西发现了我自己”。克里姆的生活状况并没好转多少,但是他从中学会了判断世界和他人的是非,从繁华的表象中寻求实质的能力。他获得了爱,责任和智慧,这些听起来貌似陈词滥调但并非无用的字眼。他将更深刻地活下去。与此同时,伴随克里姆成长的那些人,包括他的父母,兄弟,姨妈姨爹,包括安瓦叔叔一家,包括伊娃和她的儿子查理,包括派克和伊琳娜……由于他们的民族、阶级、历程的不同,延伸出了各自不同的人生画面,小说的空间也更具有立体感。正如亚马逊网站提到的那样,小说涉及到了英国社会的种族偏见,社会等级和性别冲突,也涉及到了文化差异等等。可以说,《郊区佛爷》算是传统意义上的成长小说,又不仅仅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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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密》
小说前半部分由场景和人物的意识流程不断地切换组成。这很像某些电影里惯用的手法。试着去想象一下这样的场景:某人和妻子交谈的间歇,妻子低着头,摆弄着落满烟灰的烟灰缸。或是打开门走了,却忘了把门关上,门与墙呈三十度左右开着。诸如此类的动作开始或者结束时,画外音就会响起,某人开始陷入了沉思和回忆当中,一些过往的碎片随着意识流动不断地回闪、浮现。哈尼夫.库雷西一开始所运用的手法大抵如此。也正是因为这样的一种手法的运用,小说的叙事时间总是停滞不前。所以小说还没看到一半,我就有了预感。我想,小说的叙事时间不会超过第二天清晨了。也就是从“我”决定离家出走到第二天真的离开为止。叙事时间比较短的小说不外乎这两种写法,一为意识流动,借用插叙和倒叙的手法;一则像摄影机一样,忠实地记录每一份每一秒的流逝。
哈尼夫.库雷西在这本小说似乎不怎么用力。小说没有精心雕饰之感,似乎写得有些随意。也许太过随意了,有些片断,我不知道是不是翻译的缘故,至少还可以稍作整饬。但不得不说,小说的语感很好。语言很轻盈,富有诗意,与韩东、杨黎等人在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写的一些诗很类似。比如小说中关于爱情的最后一段就是一首很漂亮的诗:
◆ 只能是爱情
我们一起漫步,沉浸
在自己的思想里。我忘了
我们身在何处,也忘了时间。
接着你靠近我,轻抚
我的头发,拉起我的手,
我知道你正握着我的手,
在我耳边低声细语。
突然间,我感到万事
万物都如此妥帖,快乐
与满足无以复加。
这便是那里的情景,也是
他该有的样子。这一刻,
最美好的事物都聚于身旁。
□ This Word 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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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赫斯绝对是个骨灰级的侦探迷。他的散文集中,有很多篇幅都是论述这一类型小说及其作者的。有关坡、有关切斯特顿、有关奎因兄弟、也有关柯南.道尔。关于后者,博尔赫斯说过一句很有见地的话。他说,整个福尔摩斯探案集最吸引人的地方不在于福尔摩斯的推理,而是福尔摩斯和华生之间伟大的友谊。
过于相似的人,他们之间的关系不可能维持太久。比如两人都太过聪明,太过骄傲,像纳博科夫和埃德蒙.威尔逊那样,尽管开始时惺惺相惜,到最后仍不免发生龃龉。华生和福尔摩斯之间,就像堂吉诃德和桑丘却有着很强的互补性。但对于两人间的互补性,人们看得过于简单、表面。他们会说,这绝对是一智一愚的经典组合。
这种说法对华生是不公平的。福尔摩斯的睿智不言而喻,但华生真的有那么笨吗?人们根据华生常常提些愚不可及、显而易见的问题而推断他的智力。但这种推断忽略了一个重要的点:小说的叙事者正好就是华生本人。只有意识到这一点,我们才会对前面这一现象做出客观的解释:
1、华生确实有点笨。
2、那只是华生的叙事策略:通过对比凸显他者的聪明。这只能说明华生在叙事手法上的老套。但这情有可原,华生不过是个医生,他并没有接触过太多的写作训练。
作为叙事者,华生并没有膨胀的自我意识,他把其中的主角让给了福尔摩斯,而且在必要的时候能够自我贬低以成就福尔摩斯。这便是华生比福尔摩斯高尚的地方,也是一种隐藏很深的智慧。通过这样的一种自我贬低,华生才得以维持住他与福尔摩斯的友谊。要知道,福尔摩斯是聪明,不过但凡聪明的人都过于自我、过于骄傲。从华生的这种叙事策略、待人处事来说,说他愚笨实在太过武断。
人们强调福尔摩斯的聪明,但是却不注意他身上不及华生的地方:即华生的感性,审美能力,他捕捉氛围、描述场景的能力。举例而言,华生描述的伦敦这座大都市的阴森、破败的气息可堪于狄更斯媲美(这似乎会是很有意思的话题):
那是九月的傍晚,还不到七点,但是天气很阴沉,浓湿的雾笼罩着这个大城,泥黄色的云层沉郁地压住泥泞的街道。沿着史全德街,街灯只发着昏黄、黯淡的光,照在污秽的街边。商店窗户中射出的亮光穿过蒸汽腾腾的空气,成了阴郁不定的光线,投射到拥挤的街道上。看到一张张出现的脸掠过这一条条的窄光,我心中有着阴森古怪的感觉。就像所有的人类,他们由黑暗中跳入光亮,又再次落回黑暗中。
这是《四签名》里的一个描写伦敦街景的片段。对于过于理性的福尔摩斯来说,他是无法感受伦敦的阴郁之美的。如果他看到这段话,他想必会觉得华生太过多愁善感了。但这正是福尔摩斯匮乏的。我认为,正是华生的人性(他的感性、浪漫、甚至是妥协)和福尔摩斯的理性,而不仅仅是福尔摩斯这个人的推理,构成是整部福尔摩斯探案集的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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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九月的一个上午,10点左右,我刚醒来。一方清冷的阳光穿过窗玻璃安静地落在暗灰色的地板上。河对岸有人在低语,但不怎么清楚他们在说什么。房子寂静,什么声音也没有。我躺在床上,裹着浅蓝色被单,仍然不想起来。只是过了那么几分钟后,我才觉得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不过到底是什么呢?对了,若在平时,妈妈早就叫我起床了。她会在楼下来回走动;自言自语;把水龙头打开哗哗地洗着碗;给母鸡撒把米,模仿它们咯咯地叫唤等等,总之总有她忙不完的事情。但是这会儿她不在下面。我感到房子前后的两扇门是开着的。阵阵微风穿堂而过,吹拂着瓶子里的假花。花瓣上的灰尘落满了桌面上的一角。
但这并不妨碍我继续赖在床上,睡一会儿,又醒来一会儿。这样大致上过了个把小时后,妈妈回来了,她碰翻了一张竹椅。不过有时,我真的怀疑她在这之前并没有离开。她不过是站在那里,除了屏住呼吸、静止不动外什么也没有做,就好像她的时间被定格了。
她来到楼上,把我从床上拉起来。她拍了拍被单和枕头,告诉我她从外面带来的消息:酒鬼布松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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