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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女人》。阿摩斯.奥兹的小说让我想起小津的电影。他们的文本中所呈现的世界都给人以这样迷幻的错觉,即它们讲述的是生活本身。在那里,叙事不再有任何冲突、起伏,或者巧合。它带着日常生活中的节奏缓缓流逝。它有单调的重复,也有重复之外遇到的欢乐和悲伤。不过,你很快就会从这个世界逃离出来,你知道,真正的生活远要比它更乏味,或更神奇。他们其实都不过是罗曼史中逃离出来,开始冷静地观察日常生活,有选择地组合日常生活的元素。这也是作家所应具备的能力之一,就是将日常生活传化成叙事的能力。在奥兹和小津这里,他们剔除了戏剧性,而选择了日常生活诗意光辉的细节和场景。很难说奥兹在《了解女人》里讲述了怎样的故事,它如此琐碎以致于不值一提。但是他让人惊异的地方正是在于将不值一体的、琐碎的、重复的故事写成一本两百多页的小说,而且如此激动人心。
摘录:那天晚上,他醒来,向厨房走去,他在脑海中,在眼前十分清晰的——包括所有的色彩细节,出现一位一个世纪前的英国乡绅,瘦削,沉郁,穿着长筒靴在蜿蜒泥泞的小路上散步,手里握着一支双筒猎枪,慢慢走着,仿佛陷入了沉思。他前边跑着一条花斑猎犬,时不时突然停下来,用它那充满忠诚、纳闷和热爱的眼神仰望着主人,这使约珥心中充满痛苦、渴望、永远失却的悲伤,因为他意识到那沉郁的人和他的狗现在都已葬身在土里,并且将永远如此。唯有那泥泞的小路至今依然蜿蜒、空无人迹,在灰色的杨树间,在灰色的天空下,迎受着冷风和细雨。那雨细得看不见,只有瞬间才能感觉得到。
□皮埃尔.梅尔维尔。昨日看了《独行杀手》,之前他还看过他的《红圈》和《影子军队》。这部电影开头的那个场景很能传达出角色的心境:一个冷色调的、灰暗的房间。靠墙处摆放着一张大床,阿兰.德隆就躺在这张床上吸烟。蓝色的烟雾缓缓地几乎是静止不动地向上升起 ,升到一定高度时,烟雾开始向房间中央漂浮。通过固定的镜头,我看到一张床头桌,上面放着一个空酒瓶。房子阴暗的角落里有张高背椅。此外还有镜子、壁炉、挂衣钩、衣柜等等。两扇窗户。窗帘对称地拉在一边。从窗口望不到天空和树林,只看到另一幢公寓灰白色的墙壁。两扇窗户间的一张茶几上有一个精致的铁丝鸟笼。有一只我不知道名字的鸟在鸣叫着。
梅尔维尔的电影是我见过的肌理最紧致的电影。他的电影中不会出现多余的画外音和对话解释之前的部分。每一个突兀的转折、意外,都将被即将出现的动作所暗示。但这种暗示不会停留得很久,让你有时间稍稍停下来意识到,哦,原来是这样。这与同一时期美国出现的硬汉派侦探小说非常相似。尽管梅尔维尔拍的电影多数都是惊险影片,但他却很擅长表现人物无法言说的孤独,不可逃脱的命运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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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肥胖的流浪汉侧躺在椅上似乎睡着了。他像子宫里的婴儿般蜷缩成一团,确切地说,是试图蜷缩成一团。他腿上的脂肪太多了,无法让膝盖紧密而自然地贴着腹部,去完成那样甜美的姿势。他的脸遮在一顶破旧、肮脏的红鸭舌帽下。帽子大概是从这座城市的哪个垃圾桶里掏来的吧?它与帽檐下显露的须发一点都不相配。卡夫卡坐在对面的一张长椅上,第11次将目光落在他的身上。但是朱丽叶还没有来。并不是她迟到了,而是卡夫卡来得太早了,他比约定的时间早了半个多小时。
有时,卡夫卡担心她不会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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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就是那位菲利斯,就是1912年8月的一天,在作家马克斯.布罗德家遇到弗朗茨.卡夫卡的那位24岁的少女,那位卡夫卡于深夜书写的一封接一封的疯狂信件的接收者。我肯定会想,“哎呀,多么可怕!这位布拉格的弗兰茨.卡夫卡居然成了我的情人。他用那些可怕的言辞整整折磨了我5年。5年啊!”但我不是菲利斯,而她写给卡夫卡的信也没有保留下来。我永远也不会知道她是怎么看待她的这位情人卡夫卡的。
读《卡夫卡》这本传记的第二部分时,我总是在怀疑弗兰茨.卡夫卡并不是真的爱她。他第一次看到她时,菲利斯正在用餐。卡夫卡根本就不想弄清楚她是谁。他只是觉得她很一般。“她那瘦骨嶙峋的脸上毫无表情,恰恰显露出她的空虚。她的脖子露在外面,穿着一条宽松的衬衣。她看上去完全是位家庭妇女……她的鼻梁塌陷,金色的头发不太弯曲,丝毫也不引人注意,她的下巴好像很有力量。”卡夫卡对她并不存一丝好感。而从这一次见面以后,他要到来年的3月才能再次见到她——卡夫卡向她求婚前,他们总共才见了3次面。我要问得是,卡夫卡突然而来的、灼热的爱意到底是从何而来呢?她走后,在卡夫卡的回味甚至想像中她到底有什么吸引了他?要知道,她对他的写作,他唯一的天赋,他之所以存在的唯一理由表现得很冷漠。卡夫卡喜欢福楼拜的《情感教育》。他曾说,“多年来,这本书对我来说已经像同最亲近的两三个人一样珍贵了;无论在什么地方,每当我打开这本书,我总是感到震惊,对它顶礼膜拜,我总是有一种感觉,仿佛我就是作者精神上的儿子,虽然是一个虚弱和笨拙的儿子。”卡夫卡一直希望菲利斯能喜欢这本书,但她似乎一直没能买他的帐。他和她之间可以说毫无共同的地方。
在写给菲利斯的这些信中,卡夫卡的态度奇怪、暧昧。他曾对她说,他既要展示他光明的一面,同时也要她了解他糟糕透顶的一面。但后者似乎明显压倒了前者。当所有的情人在自己的女友面前自我推销时,卡夫卡却在自我贬低,自我嫌恶。他乐此不疲地告诉菲利斯他的痛苦,沉默,孤僻,不善社交,孤立无援;他对父亲的恐惧、反抗和崇拜;他糟糕的身体:消化不良,脆弱的心脏,皮疹等等,但这也可能出自他的想象,一种对自己健康状况的夸大其词;他的怪癖:一个严格的素食主义者,一个在夜间开窗睡觉的人;他认为以他的精神状态和健康状况不足以承担起作为一个丈夫或者父亲的责任……他告诉她这些柔弱、阴暗,不可救药,好像这就是他唯一获得爱情的本钱。他好像在奢求她的怜悯,但他马上敏感的拒绝了她的怜悯。他带着露阴癖的快感尽其可能地把自己赤裸裸地暴露于人,但同时告诫她说,“亲爱的,你还不了解我。”他说没有她他活不下去,但是跟她在一起他同样也活不下去。他向她求婚,但就在同一封信上,他又列出了她拒绝他的理由。这些自相矛盾处都在暗示着,卡夫卡所需要的仅仅是一个假想的爱人,一个倾诉的对象。而这个对象必须与他保持距离,一旦靠近他,他就嗅到了危险。所以他才会在吁求的同时又在拒绝。
卡夫卡与菲利斯建立联系,很可能只是出于一种需要。菲利斯就是他长期压抑着的无处发泄的精神的火山口。他要把那些将自己烫伤的岩浆喷发到另一个人身上,但他却不知道这种岩浆同样也会伤害她。 住在尼克拉大街36号一间房间的卡夫卡就像一个来自地下室的幽闭症患者。5年来,菲利斯通一直与这样的家伙纠缠不清,尽管更多的是通过书信这种间接的方式。但这已经够她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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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中秋节,我没有看到圆月。所谓节日,不过是大家相聚一处,聊天喝酒的由头。但即使这样,我更想一个人呆着。就像奥哈拉那首《文学自传》里所写的,“别理我,我是个孤儿。”但我们三人终究还是聚在了一起,在tb 租来的房子里。我们正在读研三,什么课也没有,时间似乎多的是,但我再也没有小时的那种感觉。小时候,当我面对眼前无限延长的时间时总是感到害怕。我问自己,我该怎样做才能迅速长大,哪怕是衰老。那时候的我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衰老、死亡。我有死亡的意识是在20岁以后,我看到了阴影会落在未来的某个点上,而且必将如此。而现在,令我惶恐的是时间的流逝。并不是害怕时间流逝的本身,而是害怕在死之前,我什么也没有做。“时间流逝,而我依然在这里。”我害怕的就是这种停滞感。
这是我们这个学期第一次到tb家做饭、吃饭、然后喝酒。tb现在的状态很好,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他在翻译一本有关黑色电影的书,闲暇时间还替某个杂志社写DVD导报。就像开学前他打电话过来,有点夸张地对我说的那样,现在他终于混出名堂了。晚上10点多以后,我和xh从tb家回来。路上行人稀少,我抬了抬头,仍旧没有看到月亮。路旁的霓虹也黯淡无光。我们经过了中山公园,走在苏州河上的桥上时,xh说起了人生的虚无。他说自己一无所有,什么也没有抓住。他喝了三瓶啤酒,话有点多了。他最大的理想,也许是和一个心爱的女人来到偏远的小城,教书,然后过着贤哲圣人般的生活。一个很田园诗式的理想,也可能是他所认为的有意义的生活方式。但他一无所有。他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很标准,也很稀少。我不知该说什么好。在这一方面,我从来不擅长。我告诉他对生活的妥协也是一种美德。诸如此类的陈词滥调。我知道安慰是多么无用,内心的惶恐和迷惘只有随着时间的消逝才能释然。在我本科快毕业的时候,有一天,我从图书馆前的一丛竹林走过,我的脑子里突然闪现过加里.施奈德的一句诗:“而你又知道些什么?”我发现自己是多么的无知。我在那个浙江中部的小城里虚度了多么美好的时光。就像xh所说的,我什么也没有抓住,但是我就要毕业了。一切都要完结了。我就是这样想的。那时我也不是一样不懂得妥协?我对自己说,操,毕业后不过是当个高中老师而已,那有什么?于是我决定做另外一件事,我未曾做的希望能在未来的三年弥补过来。就这样我来到了华东师大。而以几乎同样的理由,我对自己说,是时候走出校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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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莫称之为夜晚》。这是我第一次读奥兹的小说。一本氛围小说,让我又爱又恨的氛围小说。小说中叙事者的意识延伸至极细微处,弥漫着很寂静的氛围,但是叙事节奏也因此很缓慢,很容易让人变得不耐烦,尤其是译文并不怎么流畅的时候。早些年我会很喜欢这样的小说,如《婚礼的成员》或者《喧哗和骚动》。不过现在倒有点害怕去碰了。我倒比较喜欢叙事节奏适中的,也就是说,不是以不断延长的意识流见长,而是以情节的发展为主线的小说。如最近读到的保罗.奥斯特就是如此。不过,如果说《莫称之为夜晚》没有情节是不公平的。它确实围绕着诺亚的一个学生伊曼纽尔的死开始展开,但情节并不连续,而是很含糊地被埋藏着营造的各种氛围和细密绵长的语调当中。
插入在小说的几个的片断非常精彩。这包括西奥在拉美时自我放逐的生活;诺亚的父亲的故事。从收集明信片的爱好中摆脱出来后开始拿起望远镜窥视别人的生活,最终从屋顶上掉下来死了。伊曼纽尔家的弃儿猩猩的故事;一位年轻的士兵因为失恋,用一挺机关枪向一家鞋店内扫射。结果击中了九人,其中就包括鞋店老板波佐的妻儿;还有诺亚在路上碰到爱尔兰青年,为寻找自己的爱人走遍了各大农场。与这些小故事相应的,奥兹在小说中还插入一些有关毒品、上瘾、戒毒等知识和一些零碎的有关音乐和音乐家的介绍。
我收获最大的,还是发现了奥兹对“多人称叙事”这一技巧的改造。我本来想专门写一篇名为《多人称叙事的变奏》的文章,大致梳理一下这一技巧的起源和发展。从《白衣女人》开始,到福克纳的《喧哗和骚动》和《我弥留之际》,以及后来的马尔克斯,麦克尔.坎宁安,以及最近看的《小岛》。但奥兹与所有这些作家不同。小说的叙事者不再仅仅是小说中的人物,不再仅是西奥和诺亚在交替地叙述,中间还插入了一位全知全能的叙事者。我不知道还有哪位作家曾这样做过。
2、比利.怀尔德。下了很多五六十年代的美国电影。比如希区柯克,再比如比利.怀尔德。希区柯克就不说了。看了比利.怀尔德的两部电影,《双重赔偿》和《落日大道》。《双重赔偿》是他和雷蒙德.钱德勒共同编剧的。这部电影后来大获成功,也解决雷蒙德.钱德勒的经济困难。但雷蒙德.钱德勒似乎并不并快乐。对他来说,他与比利.怀尔德共同写剧本的经历就像是个可怕的,再也不愿重复的梦魇。雷蒙德.钱德勒敏感到就连比利.怀尔德上厕所也有意见、厌恶的程度。但这部电影的叙事方式和对话都相当精彩。而《落日大道》,只要想象叙事者是个漂浮在游泳池里的死者就知道这个故事将会如何的不同凡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