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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我们开门的是史云的母亲。
不过我第一眼看到她,还以为是史云的姐姐,或者情人之类的,隔着十来米的距离和暮色看,她显得年轻,动作敏捷、利索。只有在明亮的灯光下,看她说话,微笑,牵动嘴角和眼角的皱纹,我才意识到她要比我原先以为老那么10岁甚至20岁。
我扶着史云上楼,来到他的房间,把他放倒在床上。史云侧躺着蜷缩成一团,拉过被子便呼呼地睡去。他那样子,让我也想找个地方睡一会儿。我突然发现自己有些累了。
来到楼下的客厅,史云的母亲已为我准备好了茶和水果。她坐在桌前一把带白色坐垫的藤椅上,笑着对我说,“喝杯茶再走吧。”
我坐在她的桌对面,捧着茶杯,茶水的热度透过杯壁传到手心,让我暂时温暖许多。这种茶我以前我未见过,也没喝过。它的叶子肥大,茶梗粗壮;味道苦涩得要命。可惜,在当时我并没有想过要问她这是什么样的茶。
她一边喝着,一边要我多喝点。她说,这茶对你可能没什么好处,但对她来说就不同了。它能让她们那些老年人不断地回到过去那些日子。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她。对于陌生人,尤其是说话奇奇怪怪的陌生人,我向来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我只得一味喝茶,尽管我并不喜欢这茶的味道。
大概喝了半杯左右,不知为何我的耳边回响起了乌鸦喝水的故事。
“一只乌鸦口渴了,到处找水喝。乌鸦看见一个瓶子,瓶子里有水。可是瓶子很高,瓶口又小,里边的水不多,它喝不着。怎么办呢?乌鸦看见旁边有许多小石子。它想出办法来了。乌鸦把小石子一个一个地衔来,放到瓶子里,瓶子里的水渐渐升高了,乌鸦就喝着水了。”
这些简单的句子就像是曲童谣缓慢流淌,接着我看到一个教室,里面坐满了学生。那个小孩就在最后一排。他对乌鸦喝水的故事看起来并不怎么感兴趣,无聊地看着窗外,一对松鼠在树枝间跳跃。就在这时,女老师把他叫了起来。她问,如果他是那只乌鸦,他有更好的办法吗?
我有更好的办法吗?我问自己。
“……大半年了。”
“什么?”我还没有从那些画面和声音中走出来,一时没听清楚她的话。
“我听说你在这里有大半年了吧。”
“嗯……我可能过不了多久就要走了。”
“小说快写完了?”
“差不多。”
“没有什么可留恋的?”
“没有什么可留恋的。”
“我年轻时偶尔也会写些故事,”她的眼神恍惚,似乎也沉浸在了回忆之中。“我总是躲在房间里,
不想见任何人,不想看电视,也不想玩洋娃娃,什么也不想做。这样久了,眼前就会出现幻觉。我觉得那些幻觉怪有意思的,于是就把它们写下来。很可惜,这些东西都被我丢掉了。再后来,我开始看小说。我曾想过自己能成为一个小说家,但是很快就放弃了这个念头。至于为什么,我不记得了。但我记得,在十五六岁的时候,我很喜欢一个叫简.奥斯汀的女作家。我喜欢她的《傲慢与偏见》。那本书我看了不下数十遍。几十年过去了,在某个瞬间,我的心中会响起书中的某个句子、某段对白。比如现在,我就听到了那段俏皮的开场白:凡是有钱的单身汉,必定需要娶位太太,这已经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了。”我没有说话,等着她继续说下去,也很乐意听她说话。但是她什么也没有说。我们俩人都沉默不语。我想着那位女老师的问题,想着我以前是怎么回答这个问题的,但是无论我怎么用力地想,都不记得当初的答案了。现在想想,我在想那个问题的时候,一点都没有顾虑史云的母亲。就我所知,我们两人对各自的沉默并不感到尴尬。我猜,大概是因为茶水里面含有某种类似于迷幻剂的成分吧。它似乎能让人跌落到另一个时空,浑然忘记了自己的现在。
“我想,你可能听史云说起过我。”
“他有好几次都提到过你。”
“他是怎么说我的?”
“他老是说自己能很快地理解路人的心思,也知道很多村里人的秘密,知道他们在想什么,想要什么。不过对于您,他的母亲,他说他一点都不了解。”
“他是这么说的?”
“是的。”
“他是不是也说起过我经常外出的事?”
“火车车厢的气味?”
“哦,他还在说那档子事啊!”她嘴角的笑意舒展开来。这时,她的脸变得红润、富有光泽,散发出她这个年龄少有的青春气息。“那是他骗你的。”
“有这么一回事?”我有些震惊。
“他说的也不都是假的。怎么说呢?他也许只是不好意思说出真实的情况。”她低头喝了口茶。“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我想大概是史云他爸死后吧,我开始染上一种奇怪的癖好。我总是无法在同一个房间里呆得太久。呆得时间长了,心里就空荡荡的,好像丢掉了什么很重要但是却再也找不到的东西。我的意思你明白吗?”
“大概明白吧。”
“我想写小说的人应该能理解的,因为你们要做的就是寻找那样的东西,是不是?开始,我只是在这座房子里更换房间。但这里的房间毕竟有限,很快我对这整个家都厌倦了,或者说,感到害怕。还好,这个村子里大部分的房子都是空的。这给了我一个机会。于是我离开了家,搬进这些空房子里住了。这些空房子一般都有三到四个房间,每个房间我能住上一到两个月。也就是说,一座空房子我能住上半年左右。”
“我想,我可能明白他为什么要对我说火车车厢的事了。”
“因为真实的情况要比他所虚构的更不可思议。你说的是这个意思?”
“恩。确实有点。”如果我有这样一个母亲,我会怎么对别人说起她呢?“接下来,还要搬到另一座房子去吗?”
“确切的说是另一个房间。”她说,“房间与房间之间看起来都差不多。但住多了,你就会发现细微的差别。气味、光线、墙角的纹路和污渍,以前曾住在这里的人来不及带走的物件,等等,都会有细微的差别。永远也不会有相似的房间。到目前为止,一切情况良好,没有人发现我在做的事情。过一两个星期我就会搬出去住。”“已经选好哪个房间了?”
“这个嘛,我还在研究当中。”
“明白,每个人都应该有秘密。何况你告诉我的已经很多了。”
“也许是因为,你是个讲故事的人。”
两三个星期后,史云又一次出现在我的家里。他不再像以前那样没完没了地说话了。这次会面的大部分时间,我们都沉默着喝酒。我们喝了一罐又一罐啤酒,把喝空的易拉罐沿着桌边摆成一个四方形。史云连带着把剩下的半瓶烧酒都喝光。有时,我们也谈起他母亲。史云说,这时候她会在火车上用力地呼吸车厢上的气味。该死,他真他妈的搞不懂,她脑子里在想些什么。只是他说这话的语气躲躲闪闪的,不再像以前那样自信了。
离开前,他问我什么时候走。我说快了,也就是这一两月的事情。
“从哪里来的回哪里去,大家不都是这样做的吗?”这是他说的最后一句话,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他。
离开前的那个月,跟平常一样,傍晚时分,我仍会绕着村子走一圈。白昼越来越长,冬日里那种灰暗的色调不见了。我总是能看到一抹残阳落在爬满苔藓的山墙上,或照亮了漂浮在水沟里的落叶。我依然与遇到的人友好地打招呼,但那种兴奋劲却没有了。
离开村子的那些人仍然没有回来,也许再也不会回来了,但他们的房子不会一直空下去,总有那么一段时间,会有个女人提着旅行箱搬进来,在这个房间里住上一个月,在那个房间里呆两个月。
我在空房子之间穿梭,有时驻足倾听房里的动静,但是除了林间传来的风声、鸟鸣,我什么也没有听到。
PS:写《另一个房间》我花了六天的时间,刚好跟村上所说的写一个短篇所需要的时间差不多。写这个短篇之前,我曾看过村上的《烧仓房》,那是我第二次阅读该小说。第一次看的时候没什么感觉,大概过于追求速度的缘故。这次看才知道这个小说写得有多么漂亮,多么潇洒。它很飘逸,自然,但在结尾处,有点类似与卡佛却突然非常用力。也就在看完《烧仓房》不久,我起了模仿它的写法,写一个短篇的念头。有人在模仿村上的语言,却不知道那语言其实并不是村上的,而是林少华的,也有人模仿村上小说中表现出来的情绪,这更危险,因为模仿的人很容易让人觉得矫情。不过村上的有些短篇可谓技艺精湛,很值得偷他一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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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短篇故事的一大乐趣在于它们不需要花太多的时间。一般来说,我大致花一周的时间将一个短小的故事写得有模有样(虽然对它的修改将会变得无休无止)。这不像写一部长篇,你得花一年或两年的时间,整个身心地投入进去。你只是进入一个房间,完成你的工作,然后离开。仅此而已。至少对我来说,写一部长篇就像是要被它永远拖拽着,有时我甚至怀疑自己还能否从中走出来。所以我发现写短篇故事是一种必要的调剂。
关于短篇故事,还有一件更美妙的事情是仅仅从一个极其微小的细节——从你脑中蹦出来的一个想法,一个词语,一个形象,无论什么,都都能让你创造出一个短篇故事。大多数的情况就像是爵士乐的即兴创作,故事将会带着我到达它想去的地方。而对于作者来说,写短篇故事的另一个好处在于你不用担心失败。假如某个想法到了最后并你不是所期望的那样,你只需要耸耸肩,告诉自己说他们也不总能成为赢家。即使是短篇小说大师,像F.司各特.菲茨杰拉德和雷蒙德卡佛——甚至是安东尼.契诃夫——他们的短篇故事也并非个个都是杰作。当你这样想的时候它会带给你巨大的安慰。你可以从你的错误中,换句话话说,从那些不能让你称之为完全的成功中获得教训,并将它们用到你要写的下个故事当中。就我的情况而言,当我写长篇时我会努力地试着从我写短篇故事的经验中学习成功和失败之处。在那种意义上来说,短篇故事对于我作为长篇小说家来说,更像是一种经验实验室。这种经验是很难从我在构架一个长篇时获得的,所以我知道没有短篇故事我会发现写长篇的任务将会变得更艰巨、更费力。
——节译自短篇小说选集《盲柳,睡女》(Blind Willow, Sleeping Woman)的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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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述自《到坟场的车票》:
一位在百老汇大道站街的女郎告诉马修,她曾见过他所要寻找的莫特利,但已经有好长一段时间没有看到他了。最后一次看到时,他是和一个名叫邦妮的女孩一起离开的。马修问女郎,那个叫邦妮的人现在在哪里。她耸耸肩,回答说,什么事情都有可能。有时候你会见到某些人,有时候她们又消失了,你也不会立刻开始想念她们,顶多无聊的时候会问:嘿,那家伙上哪儿去了?然后还是没有人知道结果。 -
□ 翻译练习:哈尼夫.库雷西论写作
节译自他的一篇文章,Something Given。
大概在14岁或15岁的时候,我开始严肃地写作。在学校里,我感到我所要学的东西冗长乏味,与我毫无相关。老师们并没有隐藏他们的厌烦。像我们一样,他们也迫不及待地想要离开。我感到自己被愚弄了,我被那些自己并不想要的东西所填充着。我不能够从中获取有关自我的部分信息;它就像令人不快的食物,不得不被放置一定的距离之内。而我的选择要么是服从,要么就是反抗。
然后就有写作这件事,那是一种非常刺激的占有世界的方式。在那里,我不再是牺牲品而是万能的。写作变成了一种将无序、混沌的状态加以不断地发展、整治的方式。如果我像我父亲那样写作,我很快就会发现写作是我能够驾驭的一块领域,在那我能统治一切。坐在书房中的一张桌子前,用我触手可及的事物:音乐,钢笔,纸张,打字机,去孕育,去温暖,集中精力,自我灌注,我就能创造出一个世界。在那里,我能抑制住不和谐的因素,并且可能排除毒素。我写作是为了让自己高兴,因为通常我并不怎么快乐。我写作,是为了成为一个作家,离开这个郊区。但是当我还在那里时,我父亲以他讲故事的方式为我将这个死气沉沉的世界注入了生气。故事是一个借口,一种理由,一种对事物发生兴趣的方式。寻找故事就是试图去看见内心和外在世界有什么事情正在发生。人们写作,是因为对他们来说至关重要的是,能够将他们的立场放在故事当中而不被人打断。也就是说,他们是怎么待故事的,这个故事对他们意味着什么——他们的视角。他们需要在自己,以及别人的头脑中将事物变得清晰起来。写作就是再一次被某人的经验所迷惑,同时也是去展示它。在这样的反映过程里,就需要你们自身的生活去体验、玩味它的复杂性。
□福州路
早上,本来是想准备写个短篇的。因为我心里早就有那么一个图景,这个图景已经缠绕我很久了。但是到了真的坐在电脑前面,却又不知道该从何入手了。发呆了十来分钟后,我想着还是出去转转再说。于是,我去了福州路。福州路401号的三楼里的库存书仍然没有什么新货。想想也是,不可能每次来都碰到好运气。斜对面便是外文书店。我在那里买了四本书。其中两本是村上的小说:一是短篇小说集《盲柳,睡女》,一是《挪威的森林》。其他两本分别是尼克.克劳斯《爱的历史》和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最高兴的,莫过于找到了本《了不起的盖茨比》,好像新出来的“企鹅流行经典”系列当中的一本。浅绿色封面,相间着白色的字体,很简洁,有点像当年三联的新知文库。小说的中译本我已经看了三四遍,几乎每个译本都看了一遍。其中最差强人意的要属巫宁坤的译本,但不知为什么反而是这么一个译本却是目前最普及的。回来后,那个短篇的设想基本上已架构完成。它的名字也自然而然地闪现而来:《另一个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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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写作
我常常见到这个男人,
穿着灰色的睡衣,坐在桌前。
臃肿的背部对着我喘息,
让我相信它曾一度非常俊美。
他相信所有的问题
都可以摆在词语里面。不是
要寻找答案,而是围绕着它
思量着如何去演绎。
他相信所有平凡,琐碎,
匿名的事物下面都隐藏着光辉。
——天啊,你得去发现它。
他拍着我的背,却在自言自语。
这是十月的一个清晨,
光线微弱,如同昨夜遗落的梦境
凝固在他的双肩之上。
而萦绕着他的湿气正变得稀薄。
他转动着那支蓝色的圆珠笔,
他要把生活转化成故事。
2007.11.1







